提醒!你的银行卡不是商品,这笔“快钱”赚不得!
2025-11-21 15:00:53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姜红玉 | 作者:龙嘉莉 唐江涓 | 点击量:8671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龙嘉莉 唐江涓)有些人认为自己闲置的银行卡留着也没用,于是将闲置的银行卡出借或卖给别人,殊不知,如果收购人利用借得或收购的银行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,你也可能会沦为犯罪分子的“帮凶”,甚至需要承担法律责任!近日,邵阳县公安局河伯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非法出租银行卡案件。

2025年11月17日,河伯派出所接到刑侦大队下发的线索,辖区居民肖某某名下的银行卡涉嫌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,接到线索后,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核查工作,并于次日依法将肖某某传唤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接受调查,到案后,肖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
据其交代,11月12日,他刚因名下丢失的手机卡涉诈被公安机关训诫处理,民警明确告知其不得出租、出借、出售银行卡等金融账户,然而,训诫结束后,肖某某因“缺钱用”,竟在浏览短视频平台时主动联系上一名发布兼职信息的陌生男子,对方承诺只需提供一张银行卡和密码即可获得500元“好处费”,在明知对方可能将银行卡用于违法活动的情况下,肖某某仍于次日在塘田市镇与对方见面,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及密码交予该男子,并收取500元现金,为逃避侦查,肖某某在交易完成后立即删除对方的联系方式。目前,肖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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